第八章: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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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擂台上的阿德姆尔现在很高兴。
这种高兴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婆娘三天前给他生了一个大白胖子,更因为他受到了崔斯坦大人的青睐。
就在昨天晚上,崔斯坦大人的使者向他转述了崔斯坦大人的命令——“只要你今天能在擂台上将所有的挑战者统统打败,我(崔斯坦)将授予你‘骑士’爵位,许你在我麾下杀敌建功。”
那可是‘骑士’爵位啊!真正的、货真价实的贵族呐!
只要拥有‘骑士’爵位,他这个今天还是大头兵的军汉明天就可以见城主大人而不跪;可以随意出入只有上等人才能出入的高级场所。同时,任何平民在正式场合见到自己都必须低头行礼,其中更是包括那个总是看不起自己是个穷当兵的的岳父。
不仅如此,他每个月还可以领到三枚金币的‘俸禄’。
三枚金币,在这个人命不值钱的动荡年代,那就是三个健壮奴隶或着五名如花似玉的姑娘!呃,姑娘还是不用了,他怕自己的老婆不高兴。当然这种‘怕’是基于爱和愧疚,毕竟他那个笨婆娘能傻到放弃原本优渥的生活而毅然的跟着他颠沛流离了近十年。这些,他虽然从不说出口,但却一直牢牢记在了心底。
……不过,就算不买花姑娘,买一栋位于安全城区的、由砖瓦砌成的精良民宅也是不错的。
而最令他激动的还是崔斯坦大人末了的那一句“许你在我麾下杀敌建功。”
只要能跟着崔斯坦大人,还会缺少建功立业的机会吗?
到时候,别说是骑士和准男爵了,就算是子爵也不是不可能。而只要他能获得能世袭的子爵爵位,到时候成为贵族的就不是他个人了,而是……他的姓氏!
所谓的光宗耀祖,也不过如此吧?
一想到自己可能成为世袭贵族,让自己那个刚出生的儿子能不用和自己一般刀头舔血便成为受人尊敬的老爷,他就激动万分。
“要开始,阿德姆尔大人。”这时身边有人提醒到。
“哼。”阿德姆尔冷哼一声,收敛起了自己四散的思绪,开始巡视起了站在擂台下面那群熙熙攘攘的挑战者。
【可不能在这里阴沟里翻船!】
然而仅仅半分钟后,扫视完人群的阿德姆尔又不由得想到。
——【什么嘛。下面的家伙,跟本就没有一个能打的嘛。】
这并不是他狂妄,而是他仔细分析后做出的判断。
作为一个13岁就敢提着一把菜刀参军、17岁便累计杀敌10余人、24岁时更是获得布鲁维嘉第一勇士之名的他来说,只要看一眼别人的体形和气势,就能判断出这个人是不是对自己有威胁的战士。
值得庆幸,也值得可惜的是:场下的这群人……都是菜鸟。
每个人的肩膀都松松垮垮;眼神也一点都不锐利,甚至有些涣散。
——在阿德姆尔看来拥有这两个特征的家伙,无论他的身体多么强壮、武器多么精良,都只是不堪一击的架子货。
数十支军号同时响起,将嘈杂的私语声一瞬间压下。
等到群众安静后,一个穿着铠甲的军人走上前将一块盛满金子的大盆放在了台上。
这个举动立刻让台下的人群沸腾了起来。“金子!闪光的金子!装满一个大盆的金子!”
“想要吗?”军士用喊的方式向人群发问到。
“想!!!”人群众爆发出了惊天的浪潮。
“那好,不过这金子不是给废物的,而是给勇士的。”军士指着金子继续说道:
——“这是崔斯坦大人招贤纳士的谢礼。如果有人自认为自己武艺过人、骁勇善战,那么便上台挑战布鲁维嘉城的第一勇士阿德姆尔。只要能打败他,就能拥有这盆金子!并成为崔斯坦大人的贴身侍卫。”
“噢噢噢噢!”
人群更沸腾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瞬间,就有无数人汹涌的冲向了比武台。最后,一个强壮如灰熊的男人排开了那些敢和他抢位置的人,第一个站上了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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